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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办关于学校建立各二级学院校友分会的通知

时间:2015-06-24    浏览量:

各学院(部):

根据《浙江外国语学院关于加强校友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浙外院办〔2015〕5号)的要求,建立和完善学校校友工作校院两级管理机制,现要求各学院以60周年校庆为契机,尽快建立校友分会,稳步推进校友工作。

一、高度重视,落实校友工作责任人

各二级学院是校友工作的主体,是校友感情承载的基础。校友对母校的感情寄托在教师、辅导员等每一位教职工身上。时逢我校60周年校庆的重要时期,各学院要本着对学校事业发展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校友工作,加强对学院校友工作的领导,各学院党组织书记为校友工作主要责任人。

二、夯实基础,建立校友信息数据库

要利用学校档案室、教务处、各教学单位保存的各类档案资料,建立起建校至今的尽可能详实的毕业生数据库,要充分调动老教师特别是老班主任以及各届、各地热心校友参与这项工作,使信息尽可能完整、准确。特别是建校60周年以来,学校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,他们中的许多已经在所属领域取得了较大的成就,成为社会各界的中坚力量,各学院要通过各种途径搜集和整理知名校友的信息。

三、整合资源,建立校友工作组织机构

各学院要尽快建立校友工作小组,明确校友工作负责人、联络人,要广泛发动知名校友、热心校友参与校友分会的筹建工作,要有一定的经费投入。各学院要在5月底以前建立相关机构,如理事会等。要建立校友的沟通联络机制,邀请他们参加学校的相关工作和活动,争取他们的支持,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类联谊活动。并及时将信息报送学校校友联络工作办公室。

校友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学校寻求事业发展支持的必要途径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友工作,努力营造齐抓共管,人人关心,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。

附件: 浙江外国语学院毕业生统计表模板

(校友办联络人:吴清月:88213680,alumni@zisu.edu.cn)

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

2015年3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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